电视上看到,一个青年上网成瘾,本来是去打工,结果网吧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钱。某晚网吧上网没钱了,就出去在一个小饭馆吃了点饭,其实事后供认那时口袋里只有3块钱,吃完后就径直走向老板娘,将其用斧头砍死,抢走身上的二百多块钱。然而这青年杀人后,根本没想到跑,而是又回到对面的网吧,充了两张卡,继续上网。在随后的警察侦查几天中,那青年也没有逃,仍是在那里上网。他的心已经完全麻木了,在逮捕后,记者采访他时,完全看不出他有什么负罪感,问他为什么不跑而是上网,说为了更快活些,也许他真的把现实中的杀人当作游戏中的一次PK而已。
6 条评论:
标题什么意思呢?
看你的原创不错哦,我们换链接吧
没啥意思啊,只是说分不清真假!
你过奖了!很高兴,我已经加了!
网络是个好东东,但迷恋到这个程度也是一种可悲呀
这种人实在太恐怖了,已经不像人了
这个新闻我也看了,震撼无语
天,病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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